近日,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两则通知,将对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提供补贴,单个充电站最高可获得每年20万元奖励。
北京市补助政策主要目的是提高现有充电桩使用效率。在具体考核细则中,“平均利用率”这一项就占到20分(总分100分)。根据2018-2019年度评审验收结果,北京符合要求的充电站共1457个,占北京市充电站总量约30%。符合要求的充电站中,A级充电站1324个,占比超过90%。想要提高车主充电体验,建设新充电站和高效利用现有充电站都应得到重视。
此外,除了考核奖励,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还能享受补贴。补贴标准是7kW及以下充电补贴0.4元/W,7kW以上充电补贴0.5元/W。
规定中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具体是指北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的,主要供本单位及职工自有电动汽车使用的充电设施。不包括通勤、公交、环卫、出租、邮政、物流、租赁等单位在专用场站内建设的服务于各专用车辆、营运车辆的充电设施。也就是说,各商业充电平台暂时无法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