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公布了《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加快洛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速度,解决洛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仍然存在的占比较低、充电基础设施不均衡、缺乏市级政策资金引导等问题。
其中关于燃料电池汽车部分,《方案》提出,加快氢燃料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参与国家、省氢燃料汽车示范运营项目建设,加氢站建设按照省财政奖励资金的30%给予奖励。
《方案》主要分四部分:
(一)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明确了在公交、市政环卫、公务、城市物流配送、固定区域、客运、旅游景区等领域分类、分时限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该部分从科学统筹充电设施规划、探索研究动力站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含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推进城市物流分拨中心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智能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推广应用政策环境。从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资金奖励、用地保障)、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营环境(优先通行、运营奖励、停车和充换电费用优惠)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引导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应用。
(四)建立推广应用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考核监督,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责,确保完成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
在氢燃料电池汽车方面,《方案》提出的政策包括了鼓励企业加大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力度、保障并鼓励加氢站建设等三个方面:
•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加快推进银隆新能源洛阳产业园建设,支持一拖集团、中集凌宇等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力度。鼓励相关企业加大氢燃料电池研发和产业化力度,加快氢燃料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参与国家、省氢燃料汽车示范运营项目建设。鼓励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有实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动力电池企业等创新商业模式,支持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创办发展,构建回收利用网络。
•保障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供应。将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燃料电池加氢站、物流分拨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规定用途进行管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
•实施充换电设施建设奖励。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燃料电池加氢站、总装机功率600KW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按照省财政奖励资金的30%给予奖励,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
《方案》同时制定了洛阳市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目标。截至2019年8月底,洛阳市共有新能源汽车13837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07%,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7%。
《方案》延续了政府工作报告及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政策精神。根据《方案》,洛阳市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上仍集中在公共领域,通过公务用车、环卫车、邮政车、公交车等让市民进一步熟悉、接受新能源汽车。在私人用车方面,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使用提供便利,解决消费者的购买、使用忧虑。